关于印发《关于疫情严重区域入境的我国公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县相关部门: 随着国外疫情风险不断上升,“外防输入”特别是严防境外输入是我县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组拟定了《关于疫情严重区域入境的我国公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疫情严重区域入境的我国公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滨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0年3月9日
关于疫情严重区域入境的我国公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工作,根据《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的我国公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苏肺炎防控办〔2020〕6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滨防控〔2020〕2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对疫情严重国家入境的我国公民按要求进行转运及医学观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策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境外返滨且无症状,在我县有固定住所及工作单位的中国公民;境外来滨的短期商务或旅行的我国公民及来滨的外国籍人员,参照执行。 三、防控措施 (一)新入境人员管理 1.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各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须安排专车接送入境人员。 2.落实消毒防护措施 由属地卫生院负责派专业人员随车指导消毒防护等工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由东坎卫生院负责、沿海工业园由滨淮卫生院负责。驾驶员采取一级防护、配备免洗手消毒剂随时进行手卫生、车辆每次接送结束均应彻底消杀、接送全程注意通风,入境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减少交流、互相间隔1米以上。 3.落实分类管理责任 所有境外返滨来滨人员,原则上由转运车辆送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对年老体弱的境外返滨人员,由转运车辆送至其在滨居住地,按照居家隔离管理要求进行;外国籍人员如有居家隔离条件,可酌情采取居家隔离观察。解除标准、流程及观察期间出现症状的处置等工作,按照我县要求执行。 对回国进行短期商务或旅行的我国公民,由其暂住地所在社区(村)管理,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健康申报、行动轨迹报告的基础上完成相关活动,并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转运车辆送往口岸。 实施网格化管理,各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主动开展入境未满14天且未隔离观察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职责分工 各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做好转送车辆的准备及人员接送,相关社区(村)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管控、隔离点后勤保障等工作;公安部门做好入境人员信息掌握、管控工作;卫健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的医学观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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