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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候春暖花开
———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纪实
作者:栾海洋 于晖静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213 发布时间:[2020-3-13]
  2020年春节,新冠肺炎病毒突如其来,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迅即打响。此刻,县人民法院在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齐心协力,“疫”战到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该院干警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2月1日,院党组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执行工作。农历大年初三,院党组书记、院长丁煌到各部门现场督导,要求对全院每一处进行地毯式消毒,同时慰问值班人员与门卫,并再三叮嘱注意疫情期间的自我保护。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该院广大党员纷纷挺身而出,迅速成立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队;院领导分赴东坎街道阜康社区、汇川村等12个挂钩村(社区),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规范要求,督查指导卡扣设立、非必须公共场所关闭、湖北和浙江疫情重点地区来往人员管理等工作情况。
  同时,该院干警赴包干的县迎宾路-G204卡口点,24小时全天候开展人员、车辆管控工作。对外来车辆、人员做好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并向他们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在寒意逼人的冬夜里,干警们努力站好班,值好岗,风雨无阻丝毫不懈怠。感动于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有热心市民坚持每晚来卡口点为值班干警送上热腾腾的馄饨,还有很多热心市民送来成箱方便面、酸奶等物品。干警群众众志成城,共同构筑属于我们的“防疫墙”。院青年干警联合会成员每天前往药店超市值班,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监督商家配合县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该院持续增援疫情防控一线,由院领导带队,积极组织40余名干警赴村组、网格开展疫情排查工作,着重对春节后县外返滨人员、有发热史或正在发热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排查了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云端”审理,执行“在线”
  抗疫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感染,确保当事人双方的健康安全,同时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有序运行,该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迅速启动网上办案,让法官隔空开庭,审判工作由“线下”转移到“线上”。
  2月份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线下服务“遇冷”的情况下,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等在线平台备受“热捧”。该院累计网上立案111件,邮寄立案69件,直接立案73件,12368接听127次。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2月20日,该院民二庭,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如期开庭。由于此案属于公告案件,开庭时间不便更改。经过与当事人沟通,法庭决定利用微信开庭的形式审理此案。该案审判长陆林介绍,庭审正式开始前,审判长通过视频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来,承办法官主持,原、被告在微信群里有序、依次发言。疫情期间,这种情形在法庭轮番开展,一场场的线上庭审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
  同时,该院积极开展网上执行,除了有条不紊地持续开展网上查、冻、扣外,执行法官们通过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化解相关执行纠纷。
  疫情当下,离婚的林某因不能外出务工,暂时失去经济来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育费和部分医疗费。网上立案后,执行人员经网上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未果。而由于疫情原因,无法线下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劝说被执行人,终于劝得其主动履行,不仅履行了拖欠的抚育费和医疗费用,而且提前支付了3个月的抚育费。“执行款收到就好。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希望疫情早日过去,大家都平安健康。”面对林某发来的感谢微信,承办法官在微信回复中充满了法律的温情与关怀。
  保驾护航,助力“两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县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该院根据市、县“服务进万企”活动要求和上级法院部署,制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全县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十项措施》,运用司法手段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其中包括引导有诉讼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网上立案,借助江苏微解纷等互联网手段化解相关纠纷。并根据院长指示和要求开通涉企服务专线,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于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的执行案件,要优先立案、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同时院领导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
  疫情期间,该院从立案系统中收到李某的一份诉状,要求所在企业按照合同支付其在疫情期间的工资,并表示因疫情影响不愿回原企业工作。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联系了企业的负责人王某,了解到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仅资金面临一定的困难,很多外地员工也表示无法按时复工,企业陷入资金难、用工难的两难境地。由于双方对事实没有任何争议,但考虑到判决可能会引发的群体效应,承办法官便多次通过电话中对双方进行调解,后又多次通过视频共同对话的形式进行调解。最后李某表示愿意接受基本工资以维持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并表示根据疫情情况会尽快回原企业工作。事后,企业负责人王某对承办法官表示深切感谢,因为该原告系其厂里的工人代表,而承办法官并未“依法判决”而是积极调解,在企业和工人之间找到了平衡点,避免了企业用工难,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的进度。
  没有过不去的冬天,没有等不来的春天。越是关键时刻,越见精神品质,越是重要节点,越看担当作为。该院党员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人民群众,只为与大家一道静候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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