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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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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笑竹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737 发布时间:[2020-7-29] |
随着《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县司法局提出“三要求”,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效。 要求矫正中心和司法所所有工作人员注重矫正法的学习。人手一册《社区矫正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逐人逐条深入学习理解,夯实队伍工作知识基础;组织业务技能竞赛,通过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从理论学习到实践操作的转变,提高队伍专业技能;强化规范执法意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确保程序正当、结果合法。 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线上教育和督查工作。每周通过微信或蓝信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并拟定相应试题,让社区矫正对象在一定时间内回答完毕后通过拍照上传、电话答题等方式,保证教育学习内容的完成。各司法所每周将个人线上教育情况及时归入个人档案,中心通过个人档案内容检查线上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并将优缺点通报各所。 要求加大对四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核查力度。中心在司法所“423”监管模式基础上,强化对四类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包括外地法院判决回滨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警告人员和执行地变更至我县人员,通过走访、随机点验、矫正小组反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最新情况,避免出现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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