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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公医院的价格监管须跟上
 
作者:魏文彪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380 发布时间:[2014-5-8]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
  在市场经济中,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改革举措。而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让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得更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对于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和医疗卫生领域有序竞争,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也需看到,当前由于公立医疗机构建设跟不上,很大一部分群众主要还是以到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为主。此外,还有不少患者因为受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广告吸引,到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所以,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患者亦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人群,如果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监管不力,将会导致大量患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现实当中,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一定程度存在各种收费乱象。不少患者因受广告吸引来到一些非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但是却遭遇医疗服务收费不透明乃至价格欺诈等行为,令患者的权益遭受损害,也损害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形象与声誉,影响与妨碍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得更大更快的发展。
  在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情形下,如果监管部门的监管不能跟上,显然只会令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业已存在的收费乱象愈演愈烈。所以,在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之后,监管部门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管不但不能放松,反而应当进一步加强。唯有监管部门通过督促非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才会既有利于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得更大更快的发展,又能切实维护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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