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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沿海工业园慈善基金会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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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88 发布时间:[2014-8-14] |
为关心、帮助、鼓励新录取而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县关工委、教育局、沿海工业园慈善基金会商定,设立“2014年沿海工业园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出资38万元,资助190名贫困生,每生2000元。为做好这方面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资助名额 县中等专业学校30名,八滩中学50名,五汛中学30名,獐沟中学30名,明达中学50名。 二、资助条件 (一)2014年高考被录取公办大专以上新生(户籍为滨海)。 (二)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三)家庭经济困难类型为:1.革命烈士子女;2.城乡低保人员子女;3.残疾人员子女;4.福利机构收养人员;5.父(母)身患重症子女;6.其他贫困类型。 三、确定名单 采取公开名额、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联合审批的方法。在《滨海日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开资助名额和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条件,在今年高考被录取的新生中进行筛选,公平公正地提出名单,由所在学校集体研究后报县关工委汇总,联合审定。 四、需报材料 1.本人申报表1份;2.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查看);3.身份证复印件1份;4.有关困难证明(家庭所在地)。 以上材料,由学校于8月22日前统一报送到县关工委。 县关工委 县教育局 沿海工业园慈善基金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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