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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滨海海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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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62 发布时间:[2014-9-15] |
滨海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修改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滨海海域)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国家海洋局《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0〕590号)文件规定,现将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滨海海域)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本次功能区划修改的区域位于滨海县中部虾须港至翻身河口以北的海域,经纬度范围为: 120°12′15.18″——120°20′01.22″E 34°17′00.63″——34°21′10.29″N 面积约3182公顷,涉及的海岸线长度约8.8km,其他位置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4年9月15日至19日。如对修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滨海县海洋林业渔业局联系人:周兰香;联系电话:13505118724;地址:滨海县新建南路17号。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顾奕;联系电话: 025-83581227;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90号。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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