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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衙门作风”蔓延
 
作者:何勇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23 发布时间:[2015-1-15]
      在基层采访调研,关于作风问题,发现乱作为的少了,更多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的确,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明目张胆、顶风而上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不见了,但“门好进、脸好看”的同时,依然存在“事难办”甚至“事不办”的情形。很多人反映,到一些政府部门办事,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态度都很好,就是不办事,让你碰“软钉子”,弄得自己还不好意思投诉,当然,也无处投诉的状况。辽宁省委主要领导在一次会议上,犀利地将这种现象行为称之为“新衙门作风”,要求必须彻底根除。
    相对“生冷硬”的老衙门作风,脸热心冷的“新衙门作风”,具有隐蔽性,危害不容小觑,反映了干部队伍、公职人员的微妙心态。政治新生态下,一些领导干部怕多做多错、缩起了头怕担事,该拍的板不拍了,该协调落地的项目不管,该批评问责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贪不占也不干”,只求明哲保身,希望“平稳过渡”。
    怎么治这种“新衙门作风”?根据实际调研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我以为,除了“触及灵魂”的思想教育、强化担当意识,从操作层面,恐怕还得有几味药。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不作为,怎样算不担当,让不作为者无可遁形。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功”好表,“过”难寻,加上缺乏针对个人的完善考核体系,一般来说,只要不发生较大影响的负面事件,就很少被问责。一些公务人员自我感觉捧着“铁饭碗”,不干活少干活,“能咋地我?”
    前不久,辽宁省委、省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对8种不作为情形和7种不担当情形,做了明确细化。比如,落实中央、省委政策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办结;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都属于“不作为”。而“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则属于“不担当”。在这个《办法》里,什么是不作为、什么属于不担当,一目了然,操作性强。
    其次,一把手要有担当,要敢于铁腕治军。很多地区之所以不敢大刀阔斧治理“不作为”现象,有“三怕”:一怕被告状、被报复,引火烧身;二怕得罪人、考核测评时丢票;三怕处理干部动静太大,队伍不稳定。怎么克服这“三怕”心理?“要蹚深水区,不能被水淹死;要啃硬骨头,不能磕掉牙”,这是不少基层负责同志的体会,其中,关键就是一把手自身要有正气,正派就能硬气,才能不惧“三怕”,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治“新衙门作风”还需加快改革。目前不少地方出现这样一类现象:不少项目停了下来,等着补手续。“缺一个也不能开工,差一天也不能进场!”在反腐惩贪、“八项规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强了,法纪观念浓了,缺手续的事不干。干部有了法治思维,做事按照规矩来,当然是进步,但不能掩盖“慢作为”“不作为”后面的另一个真问题:行政效率低下。
    治理“新衙门作风”的实践说明,作风建设确实永远在路上。只有根除所有“衙门习气”,拔掉“软硬钉子”,群众才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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