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6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执行,凡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每年的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记录须在内网录入)。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单位申报人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363879,QQ群:311073869。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市财政局代收每人评审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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