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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义气造假证 露马脚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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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德超 叶小舟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239 发布时间:[2019-4-23] |
近日,家住县城的付某因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妨害司法秩序,被我县警方刑事拘留。 原来,付某和乔某是认识多年的好友。乔某几年前向银行做了一笔贷款,经营起一家电缆专卖店,起初生意还算过得去,后因市场不景气,生意逐渐走下坡路。眼看生意一直亏损,银行贷款又到期,乔某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想到仓库里堆积的电缆,乔某动起了歪脑筋。”2015年9月中旬,乔某找到好友付某,把近段时间生意亏本、银行借贷又要到期的满肚苦水倒出来。乔某希望付某假意向自己购买电缆,并以“质量有问题”向厂家提出理赔,获得的赔付款,他会“分配”些给付某。付某为了帮助好友,又觉得有利可图,于是伪造一份购买电缆44万元的账单。 2015年11月,付某以购买电缆质量不过关为由,向县法院提起诉讼,以流水账单为证,希望厂家能赔付自己的损失。后来法院多次召集厂商、付某和乔某就赔付问题进行协商未果。2017年8月,厂商接到线索称,付某和乔某一直是好友关系,付某家庭条件一般,根本不可能花这么多钱买电缆,怀疑付某出具给法院的账单可能是伪造。 “会不会是付某和乔某捏造事实,故意提起虚假诉讼呢?”随后,电缆厂商报警,经过我县警方审查后发现此案确实存在疑点。首先,付某之前没有购买、销售电缆的行为,怎么突然买如此多的电缆?其次,年近五旬的付某的家庭很普通,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不太合乎常理。当面对警方连番询问时,付某心理防线松动,知道无法再狡辩,只得对虚假诉讼一事供认不讳,并交代如何伙同乔某伪造流水账单的过程。 警方提醒,朋友之间关系再好也不是什么忙都能帮,讲“兄弟义气”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虚假诉讼行为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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