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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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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颖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219 发布时间:[2020-1-21] |
今年,我县将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机构同县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县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作用,按部门职责做好相应工作,相互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电力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督导,分管领导具体推动,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电力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各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拉网式专项整治。配合江苏能源监管办做好相关工作。滨海供电公司牵头负责居民小区电线私拉乱接隐患排查,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实施综合整治,负责指导用户安全用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强化问题整改。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有重大隐患的,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将问题隐患整改与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建设以及安全基础工作紧密结合,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形成系统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协调作用,配合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安全督查、交叉检查、专项调研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电力企业定期向县电力专项整治工作组报送专项整治进展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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