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獐沟中学举行中考体育全真
 · 我县各中小学校重视体育教
 · 于利祥《人生赋》及两篇评
 · 于利祥旅行诗歌欣赏
 · 我县87万亩水稻开镰收割
 · 沙浦村:产业强村,让群众
 · 全国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视
 · 巴比伦古国追踪 (上篇)
 · 巴比伦古国追踪 (下篇)
 · 工业园招商引资势头强成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正文

我县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7636 发布时间:[2020-1-28]

  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经研究,自1月27日起,全县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
  一、严控人员流动,严防病毒传播
  1. 实施严格的交通卫生检疫,在国省道、高速路口等处设立留验站,对所有进滨人员开展体温检测,情况异常者就地隔离,向卫生健康部门移交。
  2. 全县客运公司取消所有县外班车,县内公交、出租车一律停止运营。
  3.全县各旅行社取消所有旅游线路和旅行活动安排,全县人员不得前往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
  4.在全县城乡开展群防群控,持续推进“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严格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人员隔离、环境整治、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
  二、严控人员集聚,降低感染风险
  1. 全县范围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一律暂停,严控各类会议、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
  2.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小区棋牌室、宗教活动场所等一律暂停开放。
  3.全县宾馆、酒店不得接待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对宾馆、酒店等各类经营场所实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情况及时查验处置。
  4.合理安排学校开学时间,所有学校严禁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服务,0-3岁托育机构一律停止营业。
  三、全面落实消毒措施,保障安全卫生环境
  1.对农(集)贸市场每日清洗消毒,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禁止各类活禽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屠宰经营门店。
  2.对宾馆、酒店、养老机构等场所实施严格消毒。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其场所入口处设置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入场者应当予以劝阻。
  3. 对医疗机构实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杜绝二次污染。
  4.组织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四、规范市场供给,加大防控物资供应
  1.组织医疗及防控物资相关生产企业早复工、多生产。对于短缺的医疗、防控应急物资和居民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全力组织货源采购,保障供给。
  2.各零售药店停止销售发热感冒等药品。
  3.依法严惩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五、强化措施落实,压实工作责任
  1.各镇区(街道)、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
  2.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随时处置并即时报告。严禁虚报、瞒报、漏报。
  3.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防控信息。对于造谣传谣者,坚决依法依规打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至省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特此通告。

         滨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关闭窗口]  

滨海新闻网    滨海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技术支持:滨海人才网 备案序号:苏ICP备2000372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5-84229255 举报邮箱:bhrb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