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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强化社会及社区疫情防控十五项措施》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147 发布时间:[2020-2-12]

各镇人民政府,东坎、坎北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制定的《强化社会及社区疫情防控十五项措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滨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强化社会及社区疫情防控十五项措施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当前,企业逐步开工复工,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迎来流动人员返城高峰,给防控工作带来更大挑战、提出更高要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社会及社区防控工作要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目标要求,从紧从严落实如下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健全基层防护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产业园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等防护网络,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加强工作统筹,完善战时指挥体系,细化实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建立直通直达、协同配合、一抓到底的落实机制。组织各级机关干部下沉社区,实行捆绑作业,做到热情服务、周密细致。
  二、严格居民小区管理。居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对正常进出人员,查看有效证件,做好登记、体温测量工作。开放式小区或老旧小区,由街道社区负责,采取硬隔离、物业公司进驻等措施,减少进出通道,科学把关设口,组织人员全天候轮值,落实严控措施。对散居社区的复工企业外来人员,企业单位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及时通报街道社区,企业、社区分别建立健康档案,落实无缝对接措施。
  三、加强复工企业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清单式管理。对在企业内部集中食宿的,落实内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封闭管理,明确责任人,落实日常消杀、体温测量和教育疏导等措施;对在企业外部居住的,也要落实外部管理主体责任,会同社区做好员工下班后防疫防控工作。企业在开工复工前,要超前调查了解返岗或新招人员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同行同住人员等基本情况,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分类明确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降低带病返岗风险。企业单位要有组织地通过包车、自驾等方式组织员工集中返程和上下班。
  四、抓好机关事业单位防控。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内部检查和防疫工作,针对节后返岗、集中办公的情况,对所有人员一个不漏地进行排查,从严控制办公区域人员进出,做好体温测量、通风和内部消杀工作,提倡食堂采取分餐制,提倡视频会议方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回到社区,要带头严格遵守社区防疫工作规定,积极配合测温、登记检查等工作。
  五、严密出租房屋管理。街道社区要责成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向社区和公安机关如实申报,承租人应即时如实报告近14日内有无往来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返回的承租人,要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公安机关报告。物业公司、房产中介要及时报告情况。严禁私自带人串门留宿,禁止群租行为。对不主动报告、拒绝测温、不接受医学观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强化隔离观察措施。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教育疏导和管理服务,维护好正常秩序。对目前仍在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街道社区要建立管控关爱小组,明确责任人,加强告示提醒,严格日常消杀、医学监测等措施。督促被隔离人员每天报告在位情况、身体状况。
  七、严格流动人员双向管理。对复工返城人员,输入地和输出地要加强双向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管控联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拟外出人员,输出地要落实源头属地责任,杜绝有发热等体征或未过隔离期人员流出,教育告知外出人员离开前、途中、到达目的地后需采取的防控措施。输入地要加强衔接管理,提供便捷服务,确保无缝对接,防止漏管失控。
  八、强化公共场所控制。加强中小旅馆、网约房、街头路面、桥梁涵洞、废弃工地厂房等部位巡查检查,严密散居流动人员防疫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点、隔离场所以及商场超市、市民广场、农贸市场等周边巡防力度,维护交通治安秩序。研究分析企业复工、人员返城、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人流、车流、客流监测,积极推行错峰通行“一网通”措施,减少重复检查、体温测量等环节。
  九、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复工企业要加强内部引导疏导,教育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有关防控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工作。街道社区要教育引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平时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安全防护宣传,真正做到防范在先。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提供涉及疫情人员线索,做到群防群控。
  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加强法治保障,依法打击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护人员、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非常时期、特殊环境,坚持文明规范执法,注重宽严相济,讲究执法效果。
  十一、统筹抓好安全稳定。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防止忙中出乱。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服务业关停、物资供应不足、道路通行不畅、快递业投递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超前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早发现、早处置。高度关注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把帮扶救助和治理欠薪有机结合起来,严防出现群体性事件。一线工作人员要讲究方式方法,严防因工作不当激化矛盾。
  十二、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数据加网格引领支撑基层社区防控工作,前移疫情防控关口,在宣传、居家报备、出入检查等环节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多源数据汇聚、共享和深度研判,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使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智能化设备资源开展防控工作。企业单位要积极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疫情防控、人员摸排、内部管理等工作。
  十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生、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的“网底”优势,补齐社区防控短板,切实抓好健康告知、健康监测、居家防护指导等措施落实。
  十四、加强防控指导培训。以严格执行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以及科学防控措施为重点,强化基层医护人员、一线执法执勤人员、企业单位内部管理人员、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十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的疫情防控责任,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巩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通过视频调度、电话指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冲在前头,深入一线,坚决杜绝“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使命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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