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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专版
 
作者:汪洪建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640 发布时间:[2020-3-6]

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向前列提供司法保障

———县司法局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纪实

  去年以来,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厅、市局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为核心,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为重点,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取得了喜人的成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保障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立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职能,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凝聚依法治县强大工作合力。强化法治滨海建设保障,构建顺畅、高效、协同机制,保障依法治县工作规范化高效运行。全力抓好法治建设规划实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依法治县重点任务,敢担当善作为,不折不扣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去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件,其中受理56件,不予受理1件。在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中,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以公民为主。在被申请人方面,镇(区、街道)政府为被申请人的36件,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20件。办结51件,其中维持6件,终止审理14件,驳回申请2件,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件,确认违法28件。
  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卷宗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该局专项工作小组对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局等19家单位呈报的2000余份卷宗进行抽检,以50%比例抽检许可类卷宗,并实现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卷宗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对外公布持证人员基本信息制度。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扎实加强“七五普法”工作
  抓重点,普法宣传持续发力。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该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以“追逐梦想·法律护航”为主题的“情系民工”法治宣传活动、以“普法人在行动”为主题的“4·8”司法日活动、“法律服务进乡村”“送法进宗教场所”“4·15”国家安全日、宪法“进校园、进课堂、进书本”“献礼七十华诞·共建法治家园”法治文艺巡演等各类活动近200场次。
  抓宣传,通过“法律六进”营造良好氛围。该局依托法律服务全覆盖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结合法律六进,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面对面进行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以宪法宣传为核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有效增强群众守法、用法意识。
  抓阵地,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明显。该局与县主流新闻媒体联合开办《滨海司法》《法润滨海》《司法在线》等专栏,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行政人员,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以案说法,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提升“七五普法”知晓率覆盖率。该局所属的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已赴各镇(区、街道)巡演120余场,让广大群众接受良好的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该局为增强“法润滨海”微信公众号吸引力,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的便捷性,以数字化、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与公众交流,使法治宣传更加可视可读可感,“法润滨海”已发布信息300余条,其中原创100余条。该局牵头组织41家企业和机关单位,在滨海公园广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方面疑惑300余条。新建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设立宪法馆、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展示厅等设施,开创法治博览、普法之路、尊崇宪法、法治展播、领导寄语、漫画释法、读法思廉、法治讲堂等多区域。综合运用常规布展、多媒体展示的现代科技手段,全方位、高密度进行法律知识、法治文化传播,实现人机互动、直观实景、自助学法,让群众接受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文化熏陶。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律师管理工作。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633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1588件,有30家党政机关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25人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通过公职律师申请18人。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政府、企事业法律顾问近200家。各镇(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目标要求建立完善,全县296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运行正常,法律顾问累计发送法律宣传小常识12000余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362起。法律援助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943人次,接听法律咨询电话2284个,“12348”热线咨询电话669个,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8件,其中民事案件 530件,行政援助案件2件,刑事援助案件416件,实现案件受理率、受援群众满意率两个100%。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诉调、访调、公调等多调对接机制,派驻专职调解员推进调解工作,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0家,建立县非诉讼服务中心,将非诉讼服务纳入大调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259件,调解成功15252件,调解成功率99.95%,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82次,预防纠纷635件。公证工作。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实现业务全部上系统,所有办证环节均处于软件技术的监控下,保证公证实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规范要求,配备人脸识别仪,做到对每位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确保人证符合。推广“公证云平台”,提高群众对网上预约、申请办证程序的认知度。推行公证行业诚信服务监督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登门公证服务,全年已办理上门公证200余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提档升级,打造实体、热线、网络实战化服务中枢,实行“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区设立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咨询窗口。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建立“12348”热线呼叫中心,群众可以通过拨打热线,向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提交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预约申请、咨询,实时查询处理结果,实现服务事项个性化推送、一站式办结。
  重视底线安全观,健全监管体系,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持续加快社区矫正分中心提档升级。县社区矫正中心八滩分中心投入试用,为渠北片5个镇区近150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近教育场所。八滩分中心现有办公面积450平方米,按照省司法厅标准建设,档案资料室、研判分析室、接收报到和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谈话室、教育矫正室、心理咨询室、损害修复协商室、未成年矫正修复指导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可承担县矫正中心正常业务功能。分中心实行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工作模式,分中心工作人员8人,县矫正中心常驻1人。在分中心组织活动时,县矫正中心根据情况增派人员参与。县社区矫正中心八滩分中心的启用,有效解决县级中心无社区服务和培训场地受限问题,同时为渠北片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就近教育矫治场所。
  突出中心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指挥中心,开展省社区矫正系统新增功能及移动“三通”操作培训,即社区服刑人员在矫通、矫正小组成员协矫通和工作人员矫务通,目前注册使用率分别为94.87%、56.05%、100%,构建教育服务自助、帮教走访手机确认、监督管理实时巡查的掌上办公系统。全面推行以矫正小组为单位的微信群,通过此群及时了解人员矫正情况、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状态,及时发送教育学习图片和资料,实时定位人员在位情况,目前已建立841个微信群,发挥了良好的帮教作用。
  以“423”监管模式为抓手,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基层司法所(中队)实行“四定位、两巡查、三合一”的巡查监管方法,在特殊人群中开展以精神病、涉访、心理失衡、暴力倾向为重点的大排查活动,做到全覆盖、情况清、底数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移送公安机关纳入大平台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管理等级,电话汇报、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走访等均按双倍进行。
  以广宣传、严监管为基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重点工作,先后召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推进、阶段小结会议,建立特殊人群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帮教小组成员共发放“扫黑除恶公开信”6300多份,开展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21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专题教育65场次。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热线,宣传引导矫正对象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组织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人员和后续照管对象专项走访,个别训诫、谈话教育80人次,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30人次。
  全力以赴快推今年工作,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向前列提供司法保障
  —— 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项工作,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高站位,把握形势,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为契机,明确工作职责,加快健全科学权威、高效有力的法治滨海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开展法治能力提升、法治示范创建、调研和督察、法治宣传文化建设、自身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责任担当,有效形成全面依法治县的强大合力,抓实组织体系、抓住“关键少数”、抓严督查考核,有力推进新时代法治滨海建设。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落实,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督查,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积极开展个案监督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机关违法执法问题突出,或者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被变更、被撤销的,提请县政府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畅通渠道,公正审理,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宣传载体,结合重大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复议知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裁决。通过严格办案、依法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等方式追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切实减少行政复议撤销、确认违法等决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 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采取扎实举措,合力做好《滨海司法》《法润滨海》《司法在线》等报纸、电视、电台栏目;培育发展县法治文化艺术团,推出一批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实现全县296个村(社区)巡演全覆盖;加强阵地建设,建成宪法宣传教育中心,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发挥法治宣传车作用,打造流动法治宣传阵地;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印发《全县2020年度法治宣传要点》,明确32个国家机关、重点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加强普法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
  —— 加快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质效。印发《滨海县2020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和工作措施,确保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项目按时序进度、高质量地完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困难标准;发挥驻院驻所值班律师作用,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的联系,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协调机制,明确值班律师定点定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加大赡养抚养、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律援助进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活动;开展申请人申报承诺制试点工作,对部分申请人主张本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方便到相关单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将申请人承诺作为证明方式,明确申报、承诺内容、方式,对发现不实承诺的,落实惩戒追偿措施,纳入征信体系;深入劳务市场、企业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优先接待、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交流共享、快审快结机制,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利。
  —— 不断加快社矫工作高质高效发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法治意识、风险意识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控减矫正执法风险;在特殊人群中开展重点排查活动,做到全覆盖、情况清、底数明,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纳入大平台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管理等级,采用一人一小组的方式,逐一管控化解到位;培养社区服刑人员遵从法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的“三从”意识;探索创新分类分阶段的损害修复方案,实现对社会规范的效力修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复归、对被害人(社区)的补偿修复、对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的修补回复;切实做好后续照管和安置帮教工作,包括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社会危险性综合评估工作、信息对接和人员衔接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以《江苏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为指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合力。
  ——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考核,积极协调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落实,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效;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申报公职律师机构及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力争2020年党政机关全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镇(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协助基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工作,力争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率达100%;积极开展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巡查、检查活动,完善各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其自律管理能力,同时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投诉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
  —— 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规范化工作制度建设。突出抓好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坚持每月一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环境保护、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领域延伸;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设立“一所五站点”,各司法所落实、执法监督、镇(区、街道)重要决策等新增职能;每个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至少2次。
  —— 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加速公证服务发展高质量。在巩固现有公证法律顾问单位的基础上,采取激励措施,大力发展新的顾问单位;加强与县投标中心联系,拓展招投标业务,为我县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服务;加强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协调,处所挂钩,延伸服务触角,拓宽农村公证证源,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实现办证件数和收费数增长10%以上;完善公证处工作人员绩效奖励办法,打破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模式,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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