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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7596 发布时间:[2020-3-21]

各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复工营业的通知》(盐防生〔2020〕5 号)文件精神,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复工营业,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促进市场稳定繁荣,请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对全县服务业复工营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外的服务业全部放开复工营业。负面清单如下:
  1. 电影院、剧场;
  2. 利用地下空间的密闭体育场所;
  3. 旅游企业经营的跨省赴湖北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4. 线下教育培训;
  5. 商业场所室内集聚性促销活动。
  二、加快推动复工达效
  各镇(区、街道)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动员负面清单外企业尽快复工营业,并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提供高效指导和精准服务。
  三、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1.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区、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事前指导,加快推进经营单位有序复工营业。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公安、商务、文旅、卫健、体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复工营业。


    滨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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