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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直通车本期话题:住房公积金缴存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173 发布时间:[2020-9-4]
(接上期)
  问:新设立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清册到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盐城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发放协议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对申请资料审核后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问:单位如何为新录用(新调入)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答: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并同时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具体手续见9、10);
  问: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缴存单位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变更手续及《盐城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到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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