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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专版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086 发布时间:[2020-11-27]

县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冷链食品携带病毒

  近期,国内一些地区相继出现进口冷链食品或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情况,个别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被确诊为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县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在关注官方发布的冷链食品疫情信息的同时,尽可能做到规范采购、加工、食用冷链(冷冻)食品,严防造成由物及人的传播。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选购
  1.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生鲜产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可用手套、塑料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同时正确佩戴口罩。
  2.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看清楚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内容。
  3.购物结束后,双手不要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应做好手部卫生,及时用肥皂洗手。
  4.代购境外商品时,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
  (二)清洗加工
  1.保持厨房内部的卫生清洁,处理食材前应清洗双手。
  2.分隔生熟食物,对处理冷冻冷鲜食品使用的刀具等应单独放置,并及时清洗消毒,勿与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以避免交叉感染。
  3.冷冻冷鲜食品与熟食分开存放,前者放冷冻室保存,时间不宜过长。
  4.接触冷冻生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5.对厨房进行通风和清洁,必要时对环境和餐炊具进行消毒。
  (三)烹饪
  1.加工烹调冷冻冰鲜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一般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或醋泡盐腌后直接食用。
  3.多人共同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以免交叉感染。
  4.对于已经烹调熟后,但未食用完的海鲜,应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下次食用之前,要充分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广大市民食用冷链(冷冻)食品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向接诊医生报告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及食材来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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