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民朋友,粮食经纪人,各有关粮食企业: 目前我县夏粮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2021年夏粮收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和超标粮处置有关政策,充分满足群众售粮需要,确保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和粮食食品安全,现将2021年我县夏粮收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禁打“白条”和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 2.严禁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及其他价格违法等行为。 3.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和收购“转圈粮”“人情粮”“关系粮”,严禁两个卫生指标超标(呕吐毒素>1000微克/公斤、玉米赤霉烯酮>60微克/公斤)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4.严禁企业未张榜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等信息收粮。 5.严禁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收粮,确保收购期间人员、生产安全,坚决防范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6.严禁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私自收粮和借收购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收粮。 希望各有关粮食企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滨海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滨海县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把入库质量关,遵守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六个严禁”收购纪律要求,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收购期间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收购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也希望售粮农民朋友和粮食经纪人使用“满意苏粮”等手机平台,服从粮食收购企业安排,就近卖粮,预约卖粮,错峰卖粮。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滨海县发改委:68982015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84199188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84222507 特此公告。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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