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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专版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127 发布时间:[2021-8-11]

推进优质均衡,致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县城人口变化和城市布局调整实际,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先后新建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校区、凤鸣路校区,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越河路校区,县永宁路实验学校富康路校区等8所义务教育学校分校并投入使用,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县城新建成使用的校区分别由县一中、县实小、县二实小、县永宁路实验学校等优质学校代管,实行“集团化办学、一体化管理”的办学模式,有效促进了新建校区办学水平的迅速提高。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整合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县教育局决定,今年秋学期在县城4所义务教育学校内部各校区之间实施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1/2022学年县城4所义务教育学校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方案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科学管理师资力量,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现决定在县城4所义务教育学校内部各校区之间实施“县管校聘”试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一、实施学校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
  滨海县实验小学
  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二、交流对象
  包括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具有学术称号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等人员。
  三、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原则。坚持县教育局统一领导,整体谋划,各学校一校一案,联动实施。坚持引导教师在不同校区之间合理流动,促进集团校内各校区之间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2.按岗聘用,合理配置原则。坚持“依需设岗、按岗聘任、合理管理”的原则,围绕事业发展需求,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合理制定设岗方案,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的整体水平。
  3.动态管理,优化发展原则。推进教师交流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对参与交流的干部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评估,从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同事合作、干群关系等多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优化调整交流方案。
  4.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原则。教师交流工作要在相关政策法规的框架内实施,依法依规公开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各集团学校按照各校区干部和教师需求核定各校区岗位类别、岗位总量、岗位结构以及骨干教师配比,制定详细的各校区教师配备方案。
  2.公布方案。各学校公布各校区岗位教师配备方案,包括岗位类别、数量、条件等。
  3.个人申请。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各校区岗位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向学校提出申请任教校区和岗位。
  4.组织调配。各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意向,结合骨干教师配比结构进行调配。
  五、相关规定
  1.各学校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15%。
  2.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参与交流的管理人员、一线教师中党员数量占比不低于10%。
  3.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竞聘高一级岗位、申报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须有集团内不同校区间交流经历。
  4.教师评优评先原则上要有校区交流经历,同等条件下,在偏远或薄弱校区工作年限长的教师优先。各集团校分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及岗位晋级名额时,须按各校区教职工占比分配名额,并适当向偏远校区倾斜。
  5.加大骨干教师交流力度,集团校内各校区骨干教师比例在教师交流后要大体均衡。骨干教师主要指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以及在县级及以上各类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奖者。
  6.对拒不参加交流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教职工,由各学校报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取消评先评优和岗位晋升资格,停发绩效工资。待岗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调出原工作单位另行安排指令性单位和岗位。仍不服从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2021/2022学年县城4所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师资均衡配置情况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优质师资均衡配置的统一部署,县城4所义务教育学校制定了具体的教师均衡配置实施方案。当前,各学校已经按照各校区办学规模、学科需要、骨干教师均衡配置等要求将教师配备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第一初级中学
  现有专任教师663名,其中骨干教师222名。学校现有校区3个,专任教师调配如下:
  1.凤鸣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168名,其中骨干教师53名,骨干教师占比31.5%。
  2.中市路北校区配备专任教师121名,其中骨干教师50名,骨干教师占比41.3%。
  3.中市路南校区配备专任教师374名,其中骨干教师119名,骨干教师占比31.8%。
  集团校各校区间教师交流比例15%。
  二、县实验小学
  现有专任教师413名,其中骨干教师109名。学校现有校区3个,专任教师调配如下:
  1.新建南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224名,其中骨干教师58名,骨干教师占比25.9%。
  2.人民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132名,其中骨干教师35名,骨干教师占比26.5%。
  3.越河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57名,其中骨干教师16名,骨干教师占比28.1%。
  集团校各校区间教师交流比例37.5%。
  三、县第二实验小学
  现有专任教师186名,其中骨干教师59名。学校现有校区2个,专任教师调配如下:
  1.坎园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124名,其中骨干教师39名,骨干教师占比31.5%。
  2.城南校区配备专任教师62名,其中骨干教师20名,骨干教师占比32.3%。
  集团校各校区间教师交流比例34%。
  四、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现有专任教师274名,其中骨干教师95名。学校现有校区3个,专任教师调配如下:
  1.永宁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158名,其中骨干教师53名,骨干教师占比33.5%。
  2.富康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88名,其中骨干教师30名,骨干教师占比34.1%。
  3.西湖路校区配备专任教师28名,其中骨干教师12名,骨干教师占比42.9%。
  集团校各校区间教师交流比例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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