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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营商新政24条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0883 发布时间:[2021-8-2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务求实效、便民快捷,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长三角一流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不见面”审批品牌
  1.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100项高频事项的系统智能审批,线上“秒批秒办”,做到审批服务“网上办”、“指尖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深化“一件事”改革,实现20项个人和企业“一件事”线上并联审批,申报材料总体压缩40%,审批时间平均压缩60%。(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线上在滨海旗舰店开设“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做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
  1.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内通办”专窗,实现16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加快推进140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部分高频事项“长三角通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对接盐城市电子印章系统和市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秒批秒办”、“一件事”等场景的应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前移政务服务阵地
  1.加强镇(村)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全科窗口服务;明确96项镇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镇级办理、41项村级便民服务事项村级办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推动“e政务”向下延伸,实现镇村两级网上服务站点和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四、用“好差评”评出好服务
  1.线上开设“12345”服务专栏,线下设立“滨不难”——“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实现简单办件、紧急办件即收即转即办;一般办件2个工作日内整改反馈;复杂办件7个工作日内反馈。进一步拓展群众诉求直达通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深入开展“好差评”评价工作,推动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以评促改,以改促优。(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创新推进“一哨联办”工作机制,实行“1+N”工作模式,一个镇街吹哨牵头,多个部门配合联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五、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1.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改革方式,推动77项县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从“重审批”到“重指导、优服务、强监管”的重心转移,加快实现“宽进严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六、持续优化企业开办
  1.提高“全链通”平台使用,实现企业开办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税务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5个环节100%半日办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将药店、商超等15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行业综合执业证,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为新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七、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1.持续推广企业简易注销,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2.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统筹力度,强化窗口“一站式”功能,优化窗口人员职责,对企业实现“一窗受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八、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1.持续推动不动产转移、抵押合并登记办理,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率100%。(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启动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体化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
  1.加强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扩大“不见面”系统应用覆盖面,实现工程招标“不见面”交易100%,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80%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严格落实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决消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条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加大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力度,实行AA及以上评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4.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十、建设“盐之e警”综合服务窗口
  开展“盐之e警”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县内重点集镇派出所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等89项236种高频业务“一窗办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一、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
  1.继续执行16%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教育、医疗、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共领域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公开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二、持续推进纳税便利化
  1.推动“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转变,实现“电子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2.压缩出口退税办结时间,一类出口企业正常退税申报数据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二类、三类不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3.依托纳税人缴费人咨询大数据,通过“政策找人”的新服务形式,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征管及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三、加大金融惠企力度
  1.大力推行制造业企业设备、订单抵押贷款,实现县内商业银行机构两项贷款业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滨海支行)
  2.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年均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不低于2亿元。(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滨海支行)
  3.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单户企业提供担保最高额度提升至3000万元,担保总规模日均不低于5亿元,担保费率不高于1%。(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滨海支行)
  4.鼓励商业银行针对特定客户群体创新信贷产品,助力全民创业。(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滨海支行)
  5.紧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开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滨海支行)
  十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设
  1.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通过评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对首次通过市评估发布的瞪羚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2.支持孵化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及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获奖项目,分别给予奖励。放大“苏科贷”作用,加大对高企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3.加强对创新主体特别是高新企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指导,引导创新主体与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推动金融机构助力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精准回应县创新型经济发展要求,积极对接上级法院批准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联系点。(责任单位:县法院)
  十五、推进“拿地即开工”
  建立项目策划生成联合会商制度,利用土地报批摘牌时间差,提前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和建设条件确定,通过容缺后补的方式,在项目取得用地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按次序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十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打造“一站式”工改审批专区,优化业务协同,强化四阶段(立项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全流程在线并联审批,确保政府投资房建工程4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线性工程5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35个工作日、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3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流程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
  2.进一步应用完善审批管理系统,严格执行新版分类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审批材料清单,确保“系统之外无办件、流程之外无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
  十七、优化水电气服务
  1.完成水电气与不动产交易平台对接,客户办理房产过户后由不动产交易平台自动推送过户申请,一次性办结过户业务。(责任单位:县农旅集团、县供电公司、天达燃气公司)
  2.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长,实现低压非居民用户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过程办电,高压用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过程办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3.对于报装容量在160千瓦以内的小微企业采用低压供电,实现低压小微企业客户“零投资”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4.供水、供气开户由3个环节压缩至“申请受理——验收通水/气”2个环节。(责任单位:县农旅集团、天达燃气公司)
  5.全面实现水电气信息查询、费用缴纳、电子发票开具、咨询、报修等服务线上办理。(责任单位:县农旅集团、县供电公司、天达燃气公司)
  十八、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
  1.建设“e企通”平台,各类惠企政策“一端通查、一键匹配、一网通办”,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的转变。(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
  2.畅通奖补资金直达渠道,全面实现政府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和线上兑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
  3.进一步巩固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成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企业家学习交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4.每季度召开一次为企服务“零距离”座谈会,职能部门现场推介本部门新政策和特色服务,企业现场质询并开展评议。(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5.开展党员干部兼职取酬、违规向企业放贷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6.年底开展职能单位为企服务效能集中评议活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十九、持续优化涉外投资环境
  1.积极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促进外资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擦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推进跨境电商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完善“一单两库”动态管理机制和内部工作协同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将“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及国家和省分发的红黑信息名单有机结合,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大力推进事前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应用,实现行政管理中应用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查询报告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3.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工程,对不低于20个行业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4.年内出台10个以上“信易+”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二十二、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1.建立工商界人士“专家咨询库”,辅助阐释行业规则,支持依法创业。依法审理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合伙合作等纠纷,明晰产权归属,支持诚信经营,保护创业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
  2.实行院庭长诉讼服务大厅领班值班制度,为企业担任导诉员。通过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24小时自助式服务等,提供立案指引、材料提交、查询、保全及责任保险、鉴定、法律援助等“一门式”服务。(责任单位:县法院)
  3.制定《关于对规上企业开展“法助腾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汇编《企业法律风险提示60条》。(责任单位:县法院)
  4.建立县法院与企业家“直通车”制度、损害营商环境“曝光台”制度,营造惠商利企氛围,增强投资创业信心。(责任单位:县法院)
  二十三、促进破产审判水平实质提升
  1.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家“破产管理人窗口”,提供破产申请、债权申报等破产事务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法院)
  2.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制定《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分类限期办结。鼓励“重整式”清算,支持破产资产受让人在原地调整营业、拓展业务、招募原企业员工等方式“换壳”重生。(责任单位:县法院)
  二十四、有效解决执行工作突出问题
  1.拓展查控系统覆盖范围,强化涉府执行案件及时办理机制。(责任单位:县法院)
  2.用足用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积极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法院)
  3.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指集中办理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4项管理职责)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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