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文明办部署要求,滨海县扎实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厚德滨海”品牌建设。为进一步发挥道德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拟推荐张秀云申报“江苏好人”,现予公示。 张秀云,女,1962年7月生,滨海县天场镇徐丹村村民。1984年张秀云嫁到了徐丹村,因家境贫寒,丈夫常年外出务工,公婆身体都不好,5个小叔小姑都还年幼,最小的才刚上小学,她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家庭的重担。1993年,她将患有先天性脊柱弯曲、仅有10个月大的侄女接回家中抚养。2012年,母亲去世后,她又将瘫痪在床的78岁父亲和长期寄住在母亲家的9岁侄儿接到身边照顾。历经磨难却依然乐观的普通农妇张秀云,用柔肩彰显出一个孝媳、贤妻和慈母的大爱情怀。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评议监督,如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下午6点前实名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0515)84108318;电子邮箱:jsbhwmb@163.com;通讯地址:滨海县行政办公大楼832室。
滨海县文明办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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