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医学专家对2021年度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人员进行了集中评定,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滨海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80666003、84219107;联系地址:滨海县港城路419号水务大厦605室。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方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
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月26日
10月份评残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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