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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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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183 发布时间:[2022-4-27] |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厅《通告》,现将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 二、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三、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刺网类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四、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省厅报国家批准后执行。 五、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等任务确需出海作业的,须向省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船籍港休渔,按照船籍港渔船伏休泊位图停靠,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须由船籍港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渔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报省厅备案,由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因船舶维修等原因确需移泊的,须由渔船船东提出申请,经船籍港所在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异地停泊的由停泊港所在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市渔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因防御台风等紧急情况确需移泊的,按防台风等应急预案处置。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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