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海港镇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文明度的重要载体,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大力推进信用制度建设。编制《滨海港镇人民政府政务诚信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村政务服务建设的指向标、路线图和责任书。着眼“信用+法治化”建设,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形式,在审批环节、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加快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重要门户网站积极宣传信用政策、“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内容,推动各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完善信用承诺。 全力构建政务诚信体系。塑造诚信政府形象。常态化开展失信案件预警监测和风险防范,涉党政机关失信被执行案件实现“零新增”,被执行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强化政务信用信息应用,将信用状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实现信用承诺广泛应用。在证明事项方面,实行事项动态调整,将“开够证明再办事”变为“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办事”,实现一次承诺、当场取证,有效压缩审批时间。 举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监管“三张清单”。充分厘清监管事权、明确监管边界,事前推行“一单式应用服务”,事中推行“一单式分类监管”,事后实施“一单式联合惩戒”,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提高失信成本。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依法依规管理的同时,鼓励“人性化”监管,不搞“一刀切”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建立容错豁免机制,帮助其纠错和失信修复;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进行严管重处。 着力增强守信主体意识。积极奖励守信团体。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信用差别化管理,对诚信企业降低投标成本。在旅游领域,对诚信经营的酒店在接待旅游团队方面予以奖补,推动游客满意度有效提升。推动信用服务优化。建立信用修复告知、修复结果共享双同步机制,多次为企业提供修复服务,有效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对建立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 实行修复帮办机制,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全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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