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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专版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7017 发布时间:[2023-1-11]

滨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十大案例

  1.拒不腾迁阻项目 倾心化解促建设
  基本案情:中国海油江苏滨海LNG项目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物流园建设是项目实施基础要素之一。对部分企业拒不腾迁、占用项目用地的行为,该院选派干警服务港口专班,参与港区、园区企业清退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13起,督促企业拆除建筑物50000余平方米,腾退土地200多亩,有力保障LNG物流园项目建设推进。
  典型意义:高位推动项目建设是履行司法职能的“一号工程”。该院运用多元化解方式,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既体现法院对项目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能动保护、及时保护的司法理念,也是保障园区建设、助力向海图强的扎实举措。
  2.灵活运用“活查封” 企业发展续新篇
  基本案情:某实业公司因楼盘工程建设需要,欠付某混凝土公司720万元。该案诉至县法院后,混凝土公司申请保全实业公司基本账户。承办法官审查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后来实业公司因银行账户被封,资金周转不畅,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其向该院请求解除账户查封。承办法官深入调查后,要求其提供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作为担保,并耐心做申请人工作,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封,实业公司得以继续使用银行账户进行正常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企业是市场主体,保障企业发展就是保民生、保稳定。该院对民营企业采取“活封”方式“放水养鱼”,在充分保障保全申请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让被保全企业得以正常生产经营,彰显了司法审判中执行法律的“刚性”与“柔性”的有机结合,避免了“办结一件案件,垮掉一个企业”是县法院助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实践。
  3.企业失信融资难 助企塑信焕生机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环保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6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帮助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另一起被执行案件中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其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通过为其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进行信用修复,促成该企业成功融资1.4亿元,不仅使企业清偿了债务,还帮助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该案是该院依法适用执行和解措施、信用修复机制,主动服务、助力困境企业渡过难关的典型案例。在执法办案中,该院牢固树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导向,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正向激励作用放到最大,也为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供了一个新路径。
  4.厘清万千“矛盾丝” 服务项目保民生
  基本案情: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是我县重点民生项目,该院先后受理该项目所涉工程建设、无害化处理设备、土地流转等纠纷36起,标的金额达到了2000多万元。为保障项目产业化、链条化发展,审执法官高效衔接,妥善处置,盘活农用地338亩,为大型生猪养殖和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落户滨海提供了司法保障。
  典型意义:该系列审执案件中,该院结合案件“体量大、矛盾多”的实际,坚持集成式办理、专业化解纷、服务型运作,为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提供法律支持、服务保障,在积极助力具有产业特色、示范效应的重大农业项目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实现了民生保障与经济效益双赢互进。
  5.千里矛盾共聚一屏 民营企业疫下言和
  基本案情:某科技公司与江苏某热电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820余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科技公司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热电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因疫情影响,该院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多次线上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科技公司同意解除对热电公司账户的冻结,本案顺利调结。
  典型意义:该案是疫情形势下该院创新办案模式的一个重要例证,涉案企业相隔千里共聚一屏进行交流,其商谈效果和调解效率不亚于传统线下办案方式,彰显了该院担当作为,回应了疫情形势下企业的司法新需求,真正实现了“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让营商环境优起来”的要求,也为后续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一个示范样本。
  6.“3·21”民事宣判 点“绿”成金启新程
  基本案情:某县的“3·21”事故是一起影响特别重大的爆炸性环境污染事故,给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某县人民政府在垫付损害赔偿费用后,起诉江苏某化工公司等15个违法行为主体承担垫付的费用。案件受理后,该院及时组成7人合议庭,对260卷60G证据进行认真审查梳理,通过持续3天的开庭审理,依法判决江苏某化工公司等赔偿主体返还某县人民政府垫资的赔偿款10.194亿余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服判,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该案系落实“谁污染、谁担责”要求的民事损害赔偿典型案例。“3·21”大爆炸震惊全国,当地政府在事故处置中垫付了大量资金,用于伤亡人员补偿、环境修复等,该院在审理中对因事故爆炸所导致的水源、土壤、空气污染以及其他民事损失应由谁买单作出认定,注重厘清民事赔偿标准、界定民事赔偿责任,既抚慰了受害人及其家属,又重申了“绿色责任”的含义。
  7.严惩电信网络诈骗 兜牢权益保护底线
  基本案情:史某某、黄某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偷渡至缅甸,先后在勐波天河娱乐城、贺岛开发区科技园内,通过博彩类和交友软件APP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诈骗金额1.67亿余元。该院经审理,判处23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将退还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给被害人。
  典型意义:该案系境内人员在境外组建诈骗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件。该案的审判,有力打击了诈骗犯罪行为,对保障广大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警示广大群众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各类网络诈骗手段的甄别抵制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8.斩断信息犯罪链条 依法保护公民隐私
  基本案情:蒯某某在经营母婴用品店时,为有针对性地做广告推销商品,遂向在某中心卫生院上班的王某某(另案处理)购买孕产妇、新生儿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将10375条生育信息,以每月2500元、3000元不等价格转售给曹某某、茆某某,非法获利5.25万元。蒯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其他同案犯也均被依法判处。
  典型意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任重而道远。该案严厉打击了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切断了违法犯罪活动链条,不仅是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的有效手段,更是维护广大公民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
  9.助企渡难关 用心“保住房”
  基本案情:江苏某置业公司在县城开发商品住宅,受疫情及工程改建影响,造成房屋逾期交付,先后有40多户业主陆续向该院提起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诉讼。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坚持“调判结合”理念,在征询住建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促使该系列案件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业主与公司握手言和,既保障了业主住房权益,又促进了企业纾困解难。
  典型意义:该系列案件是对该院《助企纾困解难十二条措施》的深度落实,最大限度地帮扶了困境房企,保障了业主的受损利益,以司法的能动性平衡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减少社会震荡的同时,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10.迅速化解企业债 优先维护“薪不愁”
  基本案情:刘某某等34人申请执行滨海某纺织公司案件中,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2018年开始陆续差欠刘某某等34人工资款74.2万元。案件审理后公司未能依约履行,34名工人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公司的资产,同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并进行多方协调,迅速处置资产,公司同意将资产变卖款用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该系列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的正义行动。该系列案件中,该院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发动各方参与协助执行,使34名工人权益得到了法律支持和及时兑现,真正意义上保障了“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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