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獐沟中学举行中考体育全真
 · 我县各中小学校重视体育教
 · 于利祥《人生赋》及两篇评
 · 于利祥旅行诗歌欣赏
 · 我县87万亩水稻开镰收割
 · 沙浦村:产业强村,让群众
 · 全国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视
 · 巴比伦古国追踪 (上篇)
 · 巴比伦古国追踪 (下篇)
 · 工业园招商引资势头强成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正文

县法院专版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858 发布时间:[2023-3-2]

县法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全县绿色能源之城建设的十项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绿色能源之城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出更优司法服务举措,打造更高质量司法,为滨海“勇当绿色能源之城建设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十项措施:
  一、服务能源基地建设。开设“诉讼服务绿能港直通车”,针对上海电气风电、正威科技城、国信火电等项目,主动走访调研、上门送法释法、实地解纷止争,着力提供全流程司法服务。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原则,妥善审理“风光火气氢”能源权属、交易纠纷,促进能源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压缩低效工业用地评估、拍卖周期,提高处置效率,为绿能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要素。主动对接黄海新区、县港口专班,建立“三会”制度(解纷联席会、类案研讨会、工作调度会), 一案一议、因案施策,切实化解用地、工程、用工等诉讼纠纷。
  二、服务示范场景打造。围绕多元化、智能化的绿能利用示范区建设需求,推行诉讼服务“绿标签”制度,对各类能源项目所涉案件进行“贴标”,及时向县委报告重大案件情况,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三个效果”高度统一。加强专业领域知识学习,充分做好集中管辖案件审判协助工作,高效解决生态环境、商标注册、证照许可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诉讼案件,鼓励绿色能源科技创新。
  三、服务运输枢纽构建。围绕“公铁河海”集疏运体系建设需求,高效化解20万吨级航道、LNG码头、滨海港铁路专用线、滨淮高速公路等项目所涉土地征收征用及衍生的相邻、析产、继承等矛盾纠纷,着力为项目建设排除障碍。妥善化解涉风电泊位、危化品通道、冷热能管道布局的产品质量、工程施工、合作、开发纠纷,助力形成安全高效运输体系。紧盯滨海港一类开放口岸运营需求,公正高效审理票据、保管、保险、运输合同案件,及时调研跨境电商、国际转运、大宗商品交易所涉新业态法律问题,助力打造外贸、进口、内销、运输“四位一体”的国家级物流园区。
  四、开辟绿色服务通道。锚定“一站式、全方位、全流程”诉讼服务目标,突出“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用足用好“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及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诉讼服务载体,依法为绿能港范围内的涉诉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保全等“优+”诉讼服务。同时,注重服务成效反馈评析,系统收集、梳理能源企业的司法需求和问题所在,构建“早介入、降成本、减影响、必反馈”的全链条诉讼服务机制。
  五、推进多元共管共治。坚持把非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涉碳排放配额、新材料交易、高科技“独角兽”培育等前瞻性法律问题,深化与园区、市监、工会、商务及工商联等部门协作,切实发挥各类综合治理主体的矛盾预防和化解作用,着力推动建设“无讼能源基地”。聚焦项目招商、人才招引,在港口、港城设立审务工作站、巡回法庭、诉前调解室,派遣院(庭)长、员额法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预防引资、引智等方面法律风险。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界限,公正高效地审理并购收购、合资合作、股权转让等案件,促进完善能源企业治理结构与风险防控机制。注重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综合运用债转股、引入投资者、经营结构调整等方式,依法审慎处理因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高端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产业转移等引发的各类纠纷,促进生产要素优化、企业低碳转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损害商誉、非法交易油气、电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滨海成为秩序规范、平安稳定的能源投资热土。
  七、充分防范金融风险。支持能源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类案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金融服务方式。支持银行机构办理中外货币互换项下外币融资和各类海外直贷等创新业务,推动实体经济跨境发展,促进金融改革创新。提高识别重大金融风险的司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
  八、造浓劳资和谐氛围。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衡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能源企业发展的关系,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认真研究高层人才就业及劳动保障问题,正确认定专家、顾问等各类劳动者身份,促进劳动力要素自由、有序、便捷流动。对恶意欠薪企业,用足用好司法手段,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打造“维权课堂”,加大普法力度,通过鲜活案例的分析、讲解,促进劳动市场与能源行业规范发展。
  九、强化协调联动配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向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等单位通报案件信息、发送司法建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与衔接,共同打击破坏能源保供基地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商务、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了解绿色“能源港”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推动绿色能源基地良性发展。
  十、成立组织保障机构。围绕“做好绿色能源文章、争当沿海探路先锋”部署要求,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保障“绿色能源之城”建设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滨海港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负责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关闭窗口]  

滨海新闻网    滨海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技术支持:滨海人才网 备案序号:苏ICP备2000372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5-84229255 举报邮箱:bhrb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