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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粮收购纪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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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0688 发布时间:[2023-11-1] |
各位粮食农民朋友、粮食经营者,各有关粮食收购企业: 一年一度秋粮收购在即,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秋粮收购工作,加强和规范粮食购销管理,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法保护种粮人合法权益,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秋粮收购有关纪律公告如下: 1.严禁拖欠售粮款、打“白条”和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2.严禁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的行为; 3.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和收购“转圈粮”“超标粮”“人情粮”“关系粮”; 4.严禁未在收购现场明显位置张榜公布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等信息收粮,切实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 5.严禁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收粮,确保收购期间人员、生产安全,坚决防范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6.严禁国有粮食企业及收储库点工作人员私自收粮和借收购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收粮。 希望各位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主动与粮食收购企业对接预约,使用“满意苏粮APP”客户端,自觉接受服从粮食收购企业安排,就近卖粮,预约卖粮,错峰卖粮,各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政策有关规定,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合理规划作业流程,提高收购效率,做到早开门、晚收秤,让售粮人卖“满意粮”“舒心粮”;切实遵守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六个严禁”收购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价质标准,规范计价、验质、称重、整理、装卸、结算等收购流程,严把入库质量关,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收购期间,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滨海县发改委:84101002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84220997 特此公告。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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