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獐沟中学举行中考体育全真
 · 我县各中小学校重视体育教
 · 于利祥《人生赋》及两篇评
 · 于利祥旅行诗歌欣赏
 · 我县87万亩水稻开镰收割
 · 沙浦村:产业强村,让群众
 · 全国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视
 · 巴比伦古国追踪 (上篇)
 · 巴比伦古国追踪 (下篇)
 · 工业园招商引资势头强成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正文

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活动知识介绍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6465 发布时间:[2024-1-15]
  为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各金融机构自2023年10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活动。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一、为什么要整治拒收现金违法行为?
  1.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做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
  3.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二、如何理解公告中列出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三、抵制拒收现金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不得拒收现金、强化支付市场监管。
  四、公众应如何主动维护自身消费者合法权益?
  1.面对拒收现金违法行为,公众应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要妥善保留相应证据或线索,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投诉。
  2.投诉举报方式
  拨打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12363”。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关闭窗口]  

滨海新闻网    滨海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技术支持:滨海人才网 备案序号:苏ICP备2000372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5-84229255 举报邮箱:bhrbtg@163.com